清朝雍正年间的曾静案与之前的文字狱南山集案还有明史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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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森林一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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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申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墨国祯受魏忠贤排斥,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康熙

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励,也想搞一部传世史做。

  但他本身其实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墨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认可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实的事,如曲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那些都是清廷极为隐讳的。

  那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没有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欺诈农户,才惹出事来。其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欺诈者逐个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干系的人大祸临头。

  康熙二年(1663年)蒲月二十六日,在山川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以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本地仕宦),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世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连累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他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欺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而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刚才出狱。后来竟开展到暴徒们索性便宜逆书,想欺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

  那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更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做者为大江南北名流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本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南山集》案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窜改明朝汗青甚感气愤,他通过拜候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材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汗青的《南山集》。

  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密告,因为书顶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非常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须眉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须眉,发给满清功臣家做仆众。同亲方孝标曾供给参考材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定罪;戴氏本家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做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书的朴直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

  由《南山集》遭到连累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做慈善,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原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放逐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

  那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烈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寡;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报酬奴;家产悉数充公。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寡,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报酬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定罪;刊印、保藏吕留良著做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老婆放逐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

  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布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催促士子认实不雅览晓悉,玩忽者定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率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曲率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好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昭雪,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未来亦不得以其诽谤朕躬而追查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昭雪,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

  (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契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功名肃清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不是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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