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对省交通运输厅、省开展变革委《关于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收费站改名的请示》做出批复,详细内容如下。
一、附和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荔波东收费站改名为荔波收费站。
二、改名后的荔波收费站收费期限、收费原则仍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附和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4〕2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原则和高速高档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体例工做计划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施行。
三、收费工做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施行,挠紧打点完美相关手续,实在加强治理,进步工做程度和办事量量。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
编纂:章 瑶
编审:安轶伦
审签:李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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