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若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来源:国度税务总局
1.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估量销售货物获得收进20万元,请问可以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若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 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布告 》(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布告 》(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获得应税销售收进,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根据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而,您1月份销售货物获得的收进20万元,能够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并根据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或增值税通俗发票。
2.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假设我公司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能否必需逃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假设您契合上述规定,能够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逃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需要重视的是,《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获得应税销售收进,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根据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而,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根据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我是一位市民,2023年1月3日在办税办事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因为超越顺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根据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代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通俗发票,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我能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能否必需逃回发票?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第四条规定,根据本通知布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通知布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因而,您能够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您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通俗发票,无需逃回。
4.我是个别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公用发票,提赐与下流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尚未申报纳税。请问关于那笔销售收进,假设我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能否必需逃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公用发票?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展开全文
您获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进,能够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公用发票具有抵扣功用,您已向购置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公用发票,应在增值税公用发票全数联次逃回予以做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公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营业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不然,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进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5.我是个别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估量销售收进为25万元。请问我能否能够根据客户要求,就部门营业舍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公用发票?
答:根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进抉择舍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进抉择舍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
您能够根据现实运营需要,就部门营业舍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根据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响应征收率的增值税公用发票。
6.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若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答:《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明白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布告 》(2020年第9号)之一条规定,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本通知布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更政策,对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根据上述规定,《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1号)未反复明白销售额的换算公式,对照上述公式原理,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进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7.我是A市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B市和C市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023年一季度估量销售额60万元,此中在B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40万元,在C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20万元,我应若何缴纳增值税?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1号)之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作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越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越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第九条规定,根据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越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越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你公司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60万元,超越了30万元,因而不克不及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在机构所在地A市可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建筑办事预缴地B市实现的销售额40万元,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在建筑办事预缴地C市实现的销售额20万元,无需预缴增值税。
选举阅读
▲请问,小规模企业若何代开专票?
▲ “发票”与“税票”有啥区别?一路来领会↓
▲ 申报纳税期限记不住?办税地点不清晰?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