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完成的通知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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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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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实在、准确、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完成的通知布告

特殊提醒:

1、本次回购登记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的限造性股票数量为203,27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631,008,160的0.01%,占公司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授予股份总数的0.47%。

2、截至2023年3月7日,上述限造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3、本次登记契合法令、行政律例、部分规章、标准性文件、《中航光电公司章程》、《中航光电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概述

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治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受权董事会打点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鼓励方案颁发了独立定见。

2019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次授予计划的批复》(人字[2019]54号)。公司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获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复通过。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鼓励方案的修改颁发了独立定见。律师颁发了响应的法令定见。

2019年12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治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受权董事会打点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鼓励对象授予限造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前提能否成就颁发了明白定见,监事会对授予日《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鼓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停止了核实。

2020年1月15日和2020年1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通知布告了《关于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股份授予完成的通知布告》,根据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打点限造性股票方案(第二期)施行有关事项的受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的股份授予和注销工做,授予股份于2020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部门限造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回购登记部门已去职股权鼓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造性股票停止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颁发了独立定见,确定上述事项均契合相关法令、律例的规定。律师颁发了响应的法令定见。2020年4月21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部门限造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5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完成的通知布告》,回购登记1名鼓励对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限造性股票10,000股,回购价格为23.43元/股。

展开全文

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部门限造性股票的议案》,附和回购登记54名鼓励对象持有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股票,共计938,625股,对参与子公司鼓励方案和退休的鼓励对象的尚未解锁的限造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按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钱停止回购登记,即23.43元/股同时加计银行按期存款利率,对因小我原因去职的鼓励对象,以授予价格为23.43元/股回购登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回购登记部门股权鼓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造性股票停止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颁发了独立定见,确定上述事项均契合相关法令、律例的规定。律师颁发了响应的法令定见。2021年4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部门限造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完成的通知布告》。

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前提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鼓励方案设定的限造性股票第一个去除限售期去除限售前提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打点本次解锁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受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颁发了独立定见,确定上述事项均契合相关法令、律例的规定。律师颁发了响应的法令定见。2022年1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畅通的通知布告》,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于2022年1月17日上市畅通。

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部门限造性股票的议案》,附和回购登记7名鼓励对象所持有的限造性股票74,669股,对工做调动的鼓励对象的尚未解锁的限造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按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钱停止回购登记,即23.43元/股同时加计银行按期存款利率,对因小我原因去职及小我绩效查核未到达100%解锁要求的鼓励对象,以授予价格为23.43元/股回购登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回购登记部门因去职、工做调动及小我绩效查核未到达100%解锁要求的股权鼓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造性股票停止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颁发了独立定见,确定上述事项均契合相关法令、律例的规定。律师颁发了响应的法令定见。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部门限造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3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登记限造性股票完成的通知布告》。

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前提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鼓励方案设定的限造性股票第二个去除限售期去除限售前提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打点本次解锁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受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颁发了独立定见。律师颁发了响应的法令定见。2023年1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畅通的通知布告》,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于2023年1月17日上市畅通。

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登记公司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部门限造性股票的议案》,附和回购登记11名鼓励对象所持有的限造性股票203,272股,对工做调动、退休、灭亡的鼓励对象的尚未解锁的限造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按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钱停止回购登记,即16.7357元/股同时加计银行按期存款利率。对因小我原因去职及小我绩效查核未到达100%解锁要求的鼓励对象,以授予价格为16.7357元/股回购登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回购登记部门因工做调动、退休、灭亡、去职及小我绩效查核未到达100%解锁要求的股权鼓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造性股票停止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颁发了独立定见,确定上述事项均契合相关法令、律例的规定。律师颁发了响应的法令定见。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登记公司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部门限造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本次回购登记部门限造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及数量

2020年1月17日公司向1,164名鼓励对象授予限造性股票31,041,157股,2022年度共有11名鼓励对象因工做调动、退休、灭亡、去职及小我绩效查核未到达100%解锁要求等原因,根据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其所持有的限造性股票203,272股限造性股票,将由公司停止回购登记。

2、回购价格、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2020年1月17日向鼓励对象授予限造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3.43元/股。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施行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拨,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盈利5.50元(含税),以本钱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公司《A股限造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二期)(草案修订稿)》中“若限造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作派发现金盈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停止除权、除息处置的情状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造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响应的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办法同‘六、限造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办法’”。本次限造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23.43/(1+0.4)=16.7357元/股。此中对工做调动、退休、灭亡的鼓励对象的尚未解锁的限造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按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钱停止回购登记,即16.7357元/股同时加计银行按期存款利率。对因小我原因去职及小我绩效查核未到达100%解锁要求的鼓励对象,即以16.7357元/股回购登记。回购总金额3,579,439.17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基于上述鼓励对象就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造性股票获得的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目前未现实派发,而是由公司代为收取。若该部门限造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根据本鼓励方案的规定回购该部门限造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门现金分红,并做响应管帐处置。

三、验资及回购登记完成情状

大华管帐师事务所(特殊通俗合伙)对本次限造性股票回购登记事项停止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陈述》(大华金字[2023]000087号)。经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造性股票回购登记事项已于2023年3月7日打点完成。公司本次回购登记事项契合法令、行政律例、部分规章、标准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鼓励方案等的相关规定。

四、回购前后公司股权构造变更情状表

本次回购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削减203,272股。公司的股本构造变更如下(仅考虑目前情状下停止本次回购登记的变更情状):

注:最末股份变更情状以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发行人股本构造表(按股份性量统计)(深市)》为准。

本次回购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31,008,160.00股削减为1,630,804,888股,注册本钱也响应由1,631,008,160.00元削减为1,630,804,888元。《公司章程》中注册本钱和股本总数响应变动为163,080.4888万元和163,080.4888万股。

特此通知布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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