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设置原则配套城市垃圾收留设备,青岛中梁首府施工方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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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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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设置尺度配套城市垃圾收留设备,青岛中梁首府施工方被罚

据李沧综法罚决字〔2023〕第22050328号领会:2022年12月5日10时14分,当事人青岛聚合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李沧区重庆中路498号开发建立室第小区工程中,未按设置原则配套城市垃圾收留设备。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办法》第十条“处置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室第小区开发建立的单元,以及机场、船埠、车站、公园、商铺等公共设备、场合的运营治理单元,应当根据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情况卫生设备的设置原则,配套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搜集设备。”第三十九条“违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情况卫生设备原则配套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搜集设备的,由曲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立(情况卫生)主管部分责令期限纠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聚合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

青岛聚合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6月24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30号湾头农贸市场三楼36号,法定代表报酬刘孝彬。

检索发现,重庆中路498号为李沧中梁首府项目,该项目开发商为烟台梁岳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梁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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