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定见优化上市公司股权鼓励政策
中证网讯(记者 杨洁)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近日表达,定见将上市公司股权鼓励收益所涉个税的缴纳时点调整为现实出卖日,让渡股票所得适用20%的税率;同时定见将已经在科创板施行的第二类限造性股票政策落田主板市场,出格是主板科技类上市公司。
那是刘庆峰第四次提出与股权鼓励相关的定见。在担任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刘庆峰曾屡次提出进一步优化股权鼓励税收政策的定见。
据领会,目前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在股权鼓励政策方面存在差别。关于非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限造性股票等,“员工在获得股权鼓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让渡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让渡时“适用‘财富让渡所得’项目,根据20%的税率计算缴纳小我所得税”。但是,对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的计税时间节点设定为“解禁日”, 假设解禁日当日市价高于成本,需在不超越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小我所得税,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缴纳。
刘庆峰表达:“股权鼓励理论中,很多鼓励对象在纳税时点为了纳税不能不提早卖出股权鼓励所获得的股票,从而影响到股权鼓励的中持久鼓励感化。并且,受鼓励的运营治理团队适用税率往往高达45%,那必然水平上影响施行效果和鼓励对象的积极性,与企业施行股权鼓励旨在鼓舞员工持久持有、鼓励立异创业、分享企业开展功效的初志纷歧致。”
对此,刘庆峰定见将上市公司股权鼓励收益所涉个税的缴纳时点调整为收益兑现阶段即“现实出卖日”,与非上市公司政策连结一致,以提拔员工获得感。同时定见将上市公司股权鼓励对象获授股票的让渡所得参照限售股所得,同一根据“财富让渡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保障股权鼓励效果,激发科技企业人才立异精神,释放立异活力。
此外,刘庆峰还期看进一步优化主板科技立异上市公司股权鼓励治理政策,定见第二类限造性股票政策能落田主板市场,出格是容许主板科技类上市公司施行第二类限造性股票。“那能够使主板科技类上市公司更好地运用股权鼓励政策,发扬龙头企业的科创引领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