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信员梁岸岚 丘宝怡 刘佳星 2月3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向一路离婚诉讼案件的两边当事人发出《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
据介绍,那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从化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该立异行动将有助于促使当事人主动申报、诚信诉讼,处理离婚诉讼中存在的“夫妻配合财富难以查明”的现实困难,便于离婚纠纷的公允高效化解。
在该起离婚诉讼案件中,原告小李(化名)因与被告小军(化名)豪情反面,经常争吵,认为无法陆续配合生活,恳求法院判决离婚,并提出财富保全申请。
小李向法院表达,小军近期有隐躲、转移夫妻配合财富的可能,恳求对小军隐躲、转移夫妻配合财富的行为及时停止制止。
为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2月3日上午,从化法院民一名法官在停止财富保全的同时,向该案夫妻两边发出《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指令他们依法照实向法院申报夫妻配合财富,并明白申报内容、申报期限以及未照实申报的法令后果。
经办法官表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两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数夫妻配合财富的义务。一方隐躲、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配合财富,或者伪造夫妻配合债务诡计侵吞另一方财富的,在离婚朋分夫妻配合财富时,对该方能够少分或者不分财富”。
对不照实申报夫妻配合财富,同时存在上述规定中的制止性行为,构成波折民事诉讼行为的当事人,法院可视情形依法对其摘取罚款、拘留等司法强逼办法,情节严峻构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夫妻配合财富申报轨制的施行,一方面有助于法院更大限度查明夫妻财富情况,更好地处理涉诉夫妻之间的财富争议,进步诉讼效率,另一方面能让两边当事人熟悉到司法的权势巨子性,积极主动申报财富,促进两边当事人诚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