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法院发出首份《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
夫妻配合财富朋分,历来是婚姻家事案件审理的难点,特殊是近年来,除了车子、房子、银行存款、股票债权、公司股权等传统意义上的财富外,还呈现了比特币、以太币、数字躲品等新的财富形式,品种、数量和价值均表现出多元化趋向,审理过程中,往往需要开具大量查询拜访令,耗用司法资本,影响诉讼效率。
为削减诉累,青羊法院在2022年推出了家事案件财富申报轨制,引导两边当事人自愿填写《财富申报表》,内容包罗不动产、价值较大的动产、银行存款、保险、有价证券、投资企业情状等,并要求两边当事人在申报素材上声明申报成果失实,但自愿申报轨制欠缺刚性约束,无法彻底制止当事人瞒报、漏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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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生效,要求夫妻两边照实申报全数配合财富,把照实申报夫妻配合财富确定为一项法定义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近日,青羊法院在审理一路离婚案件中,向两边当事人发出《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要求夫妻两边照实申报全数配合财富,未照实申报的,将面对少分或者不分财富的法令后果,以至被追查刑事责任。同时,将不申报和无合理理由过期申报的行为也纳进未照实申报的范围,对查明当事人的财富情况,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具有积极感化,同时也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本,降低诉讼成本。
从自愿申报到强逼陈述,通过有强逼力的《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倒逼当事人诚信诉讼,表现了法令理念的改变,也是诚信社会系统建立在家事审讯变革中的表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两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数夫妻配合财富的义务。一方隐躲、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配合财富,或者伪造夫妻配合债务诡计侵吞另一方财富的,在离婚朋分夫妻配合财富时,对该放能够少分或者不分财富”。该规定明白了离婚诉讼期间申报夫妻配合财富属于当事人的法定义务。
供稿 | 未家庭
编纂 | 雷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