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夫妻一方所欠赌债,是夫妻配合债务吗?我们通过下边的案例来进修一下。
【情景案例】
2003年7月,吕某与汪某注销成婚,婚后配合生育了一个女儿。吕某运营一家生果店,汪某在一家病院做护士,夫妻关系相对和谐。2012年10月,汪某用婚前小我存款80万元购置了一套房屋,并注销在本身名下。
自2014年10月起头,陆续有债主上门要债,汪某才得知吕某持久混迹赌场,并欠下巨额赌债。半年后,汪某收到法院的传票,债主赵某等人已向法院告状,吕某所负债务总额近100万元,要求汪某与吕某配合还款。
2015年6月,汪某担忧本身名下的房产被用于还债,于是向法院告状离婚,要求确认该债务属于吕某小我债务,与本身无关。
请问:吕某所欠赌债是夫妻配合债务吗?
【杨律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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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是被我国刑法和治安治理惩罚法所制止的行为,因赌博产生的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及合同法的规定,是不受法令庇护的。
夫妻配合债务是为称心夫妻配合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为赌博是小我行为,小我所欠的赌债与夫妻配合生活无关。
本案中,吕某在汪某不知情的情状下,欠下赌债,所举之债系小我行为,与家庭生活无关,该债务不属于夫妻配合债务,应由其自行承担法令责任,汪某无须承担了偿责任。
【杨律提醒与定见】
司法理论中,赌博产生的债务经常以借条、欠条等形式存在。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假设发现存在涉赌因素时,将会从严审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法院假设认定告贷为赌债,则该债务不受法令庇护。
需要提醒的是,不法赌博行为是违法行为,轻则可能遭到治安惩罚,重则牵扯刑事责任。
【相关律例】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阐明(一)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通同,虚构债务,第三个主张该债务为夫妻配合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撑持。
夫妻一方在处置赌博、吸毒等违法立功活动中所欠债务,第三个主张该债务为夫妻配合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撑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