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非配合财富次要包罗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回夫或妻一方的财富;一方公用的生活用品;一方的婚前财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费用等几种财富。
【法令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富为夫妻一方的小我财富:
(一)一方的婚前财富;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或者抵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回一方的财富;
(四)一方公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回一方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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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非配合财富次要包罗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回夫或妻一方的财富;一方公用的生活用品;一方的婚前财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费用等几种财富。
【法令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富为夫妻一方的小我财富:
(一)一方的婚前财富;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或者抵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回一方的财富;
(四)一方公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回一方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