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首发《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
法治日报讯 记者刘中全 见习记者张美欣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向两起离婚纠纷案件两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那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吉林省发出的首份《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
两起案件中,原被告均提出对两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合财富停止朋分的恳求。案件承办法官向两边当事人发出《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明白夫妻配合财富申报的内容、时限、要求等,并告知两边当事人未照实申报所要承担的法令后果;同时向两边当事人送达《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配合财富申报表》,要求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报实在、全面的财富信息。那一行动能够更大限度查实当事人的财富情况,足够庇护离婚诉讼两边当事人及合法债权人的权益,确保依法公允处置离婚案件中夫妻财富的朋分问题,同时有助于有效节约司法资本,提拔案件审讯量效,弘扬社会诚信之风。
据悉,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两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数夫妻配合财富的义务。一方隐躲、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配合财富,或者伪造夫妻配合债务诡计侵吞另一方财富的,在离婚朋分夫妻配合财富时,对该方能够少分或者不分财富。”那一规定以法令形式将申报配合财富做为夫妻的法定义务,明白了隐报、瞒报等行为将招致的法令后果,意味着财富申报将成为离婚案件审理的重要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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