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城东区人民法院发出《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那也是自本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西宁发出的首份《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
据领会,当日,城东区人民法院在一路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金某某因婚姻家庭矛盾招致两边豪情反面,原告马某某认为其与金某某的夫妻豪情已经彻底分裂,故恳求法院判决去除两边的婚姻关系,并要求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合财富停止朋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两边当事人别离发出《夫妻配合财富申报令》,要求两边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实在、全面填报财富信息。《申报令》中明白了夫妻配合财富申报的内容、时限等。同时,告知当事人如未照实申报,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情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立功的将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下一步,城东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法令规定,确保依法公允处置离婚案件中夫妻配合财富朋分等问题,足够彰显公允正义。
来源:西宁晚报
监造: 刘幸海
责编:冯丽晨
编纂: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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