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小我住房贴息贷款!湘潭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最新通知布告
3月3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小我住房贴息贷款回贷的通知布告”。根据通知布告,为便利贷款职工按月间接对冲还贷,减轻还贷压力,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决定对契合回贷前提的原住房公积金小我住房贷款转贸易贴息贷款,可向治理中心及各治理部申请回贷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详细来看,契合以下前提的,可申请回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未还清且当前无过期的贴息贷款;
(二)贴息贷款所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已办结;
(三)告贷情面愿共同治理中心和受托银行打点回贷的相关手续。
二、发作以下情形之一的公转商贴息贷款暂不予回贷:
(一)告贷人向治理中心、受托银行供给虚假、无效、失效、不法材料骗取贷款的;
(二)告贷人持续三个月(含)或累计六个月(含)以上未了偿贷款本息产生过期贷款的;
(三)告贷人被依法宣告失踪、灭亡、丧失或部门丧失民事行为才能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的;
(四)抵押房屋被司法机关依法限造、处置的;
(五)不成抗力因素使抵押房屋损扑灭失的。
贴息贷款告贷人携本人身份证件及贴息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可前去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各治理部营业大厅柜台现场申请打点。可打点地点包罗市曲治理部、湘潭县治理部、韶山市治理部、湘乡市治理部、经开区治理部。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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