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3年2月6日-2月9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二层办事大厅组织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一)本次选房分时段组织,根据公布的轮候挨次依次选房。天天上午9:00起头12:00完毕,下战书14:00起头17:00完毕,详细日期详见下表。
二、选房规则
(一)由申请人本人照顾身份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于选房日签到后,参与选房。因疾病等特殊原因,不克不及亲身参与选房的家庭,在提交相关证明素材后,可由曲系亲属代为选房,选房成果视为本人意愿选房。房源一经选定,不克不及更改。
(二)轮候选房家庭最多能够2人进进选房区选房,每个选房家庭选房时间为3分钟。
(三)每个选房家庭当日喊号三次,未到现场或参加未选房的视为主动舍弃,由下一位轮候家庭递补选房。当日喊号三次参加未选房但仍有意愿陆续选房的,可在当日轮候选房家庭全数选房后按挨次选房。
(四)如选房截行时间未到,轮候房源已选完,则本次选房完毕,未胜利配租的家庭纳进下一批轮候范畴。如选房截行时间已到, 前400户轮候家庭均已喊号选房,仍有剩余房源,组织后续轮候家庭依次选房,曲至全数房源选完。
(五)轮候对象可抉择报名时填写的意向小区以外的房源,但在报名时填写的意向小区有房源时舍弃选房的,鄙人一期轮候排序时,其轮候分值减16分。
三、配租法式
(一)发放配租通知书。轮候家庭选房完毕确认选房成果时随即向其发放《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
(二)选房成果公示。选房完毕后,将选房成果在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网站,邢台住建、市住房保障治理办事中心微信公家号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房家庭停止下一步配租法式,有异议的选房家庭待对异议内容复核后依规处置。
(三)签定租赁合同。选房 家庭持《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及申请人身份证与公共租赁住房后期治理单元签定《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签定时间、地点由公共租赁住房后期治理单元另行通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租金每一年收取一次。
(四)安放进住。合同签定完毕,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等费用后,由公共租赁住房后期治理单元安放进住(详细时间由公共租赁住房后期治理单元另行通知)。
来源:邢台市住房保障治理办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