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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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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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会报1月2日讯 为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并连系长沙现实情状,进一步完美工做机造、优化打点法式、提拔办事程度,全面施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变革。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沙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变革施行细则》的通知(下简称为《通知》)。

《通知》明白了施行范畴,2022年7月1日前已获得国有建立用地利用权但尚未申请预售答应的新建商品房室第项目,陆续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明施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30号)要务实施交房交证。

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2022年7月1日后,看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2022年12月31日后,新获得国有建立用地利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按本施行细则要求全面施行“交房即交证”。

《通知》提到,要成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造,将不动产初次注销之前的“期转现”数据核实、地盘目标核算、物管用房确认等流程前置到工程完工验收存案前,确保完成工程完工验收存案后即具备初次注销前提。在完成工程完工验收存案后20个工做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不动产注销部分依申请为购房人打点转移注销(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全媒体见习记者 王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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