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宁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
宁阳县军人军属购房券发放治理利用办法
为彰显对军人军属的爱崇,表现对军人军属的关爱,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部门军人家属别离发放响应数额的购房券,用于购置宁阳县行政辖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贸易用房,下同)。
宁阳籍现役退役军人;来宁阳投资创业、定居的非宁阳籍现役退役军人;宁阳籍烈士曲系亲属;宁阳籍犯罪受奖军人及其曲系亲属;宁阳籍戎行文职人员,驻宁队伍文职人员。
(1)对烈士曲系亲属根据总购房款5%的比例发放,更高发放5万元购房券。
(2)对获一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军人及其曲系亲属根据总购房款5%的比例发放,更高发放5万元购房券。
(3)对获二等功奖励的军人及其曲系亲属根据总购房款4%的比例发放,更高发放4万元购房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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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获三等功奖励的军人及其曲系亲属根据总购房款2%的比例发放,更高发放2万元购房券。
(5)对契合发放范畴的其别人员根据总购房款1%的比例发放,更高发放1万元购房券。
获得军军种及战区级别表扬奖励的,按二等功奖励施行; 申请人多个犯罪受奖级别,根据更高级别奖励申请购房券;申请人多重身份,不反复享受申请购房券;夫妻两边同时具备购房券申领前提的,只享受夫妻两边中更高奖励级别相对应购房券申请原则。
每名军人军属只申领一次购房券,购房券申领后奖励级别发作改变的,不再补发。一件商品住房只能利用一张购房券。
本办法规定的军人、军属购房券与其他购房补助不反复享受,本人及其配头在宁阳县范畴内享受过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等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再发放购房券。
我县契合前提的新建商品房均可做为军人军属购房券选购房。纳进军人军属购房券配售商品房须为现房,通过房地产项目结合验收,产权清晰,建筑量量优良,周边贸易、生活、交通等配套设备完美,房产开发企业赐与恰当比例的团购价优惠。房产开发企业提出参与军人军属购房券配售房申请,供给商品房位置、数量、户型、价格等信息,经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会同县行政审批办事局、县房产治理办事中心现场核验后纳进配售房源,面向社会发布通知布告,便于军人军属选购。
军人军属在初步达成购房意向后(打点网签合同存案前),即可填写《军人军属购房券申领表》,连同房产企业出具的购房意向证明、本人身份证、军人军属优待证、犯罪受奖证明,报送县行政审批办事局网签存案窗口,经行政审批、征兵、退役军人、税务、财务、房管、住建等部分会审后,确定军人军属身份、犯罪受奖条理及购房券金额,同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购房券。购房券须说明利用人姓名、金额、房源信息、有效期限。购房券由县财务局负责监造。
购房券所标注金额在购置商品住房时,抵现金利用。对利用军人军属购房券所购商品房,有关银行根据优先原则供给按揭贷款办事。
购房券实行实名造治理,仅限本人利用,打点网签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产权持有人须为军人军属本人或者本人与配头或父母配合持有。
购房券自觉放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越3个月,3个月之内须完成购房、网签存案及不动产注销,过期未完成不动产注销的,不予兑付响应金额资金。
利用购房券购置的房屋在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上须说明军人军属购房券相关标识表记标帜,自所购房屋打点不动产注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如确需交易的,须将所享受的购房券补助金额全额返还到县财务指定账户。
利用购房券购房并打点不动产注销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券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注销证书复印件,到县行政审批办事局网签存案窗口打点资金兑付手续。县行政审批办事局、县财务局、县税务局对相关素材审核无问题的,将兑换资金缴存到房产开发企业资金账户。
军人军属购房券所需资金从房产交易产生的地盘增值税处所留成部门、契税、地盘出让金等税费中筹集,由县财务统筹治剃头放,受益财务承担。
对故弄玄虚、冒领、骗取购房券的,一经发现,取缔本人及其配头享受军人军属购房券政策资格,并及时逃缴所享受资金,经逃缴仍不返还的,将其纳进失信名单,依法追查法令责任;对有故弄玄虚行为的房产企业,不再列进军人军属购房券利用范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29日
来源:宁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