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擅自革新户型,招致公摊面积中的卫生间成为别人之地,业主缺失应由谁来补偿?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路因房屋现实构造与规划设想纷歧致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补偿业主经济缺失1000元。同时,相关部分已责令开发商按规划设想恢复原状。
刘密斯诉称,2016年10月,她与某房地产公司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购置了一处贸易用房,房屋总价款53.64万元。该房屋的楼层产权分户平面设想图展现,其房屋所在楼层应有两个独立卫生间。但验房后,刘密斯却骇怪地发现,房地产公司竟然将此中一个公共卫生间和部门走廊的面积“赠予”给了另一个户型的业主。
刘密斯认为,房地产公司出卖给本身的房屋与规划设想图其实不一致,那不只与当初的告白鼓吹相违犯,同时所在楼层贫乏一个卫生间也使日常通风遭到了影响,还形成了公共卫生间不克不及利用的缺失。据此,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房款2万元,补偿因公用面积被侵吞而形成通风不顺畅、利用未便的缺失1000元以及因房地产公司侵吞公共卫生间给本身形成的物业费缺失2000元。
房地产公司则辩称,房价是以套内面积为计费根据的,刘密斯以共用面积问题主张退还房款,欠缺事实和法令根据。同时,刘密斯所在房屋自己带有窗户,即使公共卫生间被其他户型的业主占用,也没有给刘密斯形成通风不顺畅或利用未便的情状,且房屋所在楼层中部另有一处卫生间能够利用,共用面积被占用并未给刘密斯形成现实缺失。因而不附和刘密斯的诉讼恳求。
法院重视到,根据刘密斯向北京市规划和疆土资本治理委员会申请信息公开而获得的涉案楼栋4-18层平面图展现,刘密斯房屋与相邻房屋之间确实存在一部门公共区域,平面图上标明该公共区域为女卫生间,女卫生间门口有一小段走廊。庭审中,两边均承认女卫生间及公共走廊已“划进”邻人家中,房地产公司也确认交房前就已完成了户型革新。
那么,房屋公摊面积内的卫生间被革新,业主有没有权力恳求补偿呢?
法院认为,两边在购房合同中明白约定了涉案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根据证据展现,涉案房屋和相邻房屋之间本应有一处公共卫生间和通往卫生间的一处走道,但房地产公司现实上将该公共卫生间及相邻的部门走道停止了封锁,并将该部门封锁空间做为相邻房屋的一部门,交付给相邻房屋的业主占有利用。据此,房地产公司的该构造行为改动了原有的设想规划,与其鼓吹纷歧致,应当承担必然的违约责任。
考虑到房地产公司占用公共卫生间及相邻的部门走道,确实会对刘密斯的房屋利用形成必然影响,法院撑持了刘密斯要求房地产公司补偿因侵吞公用面积形成通风不顺畅、利用未便的缺失的诉讼恳求。但根据两边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情状,无法认定刘密斯就该部门面积现实付出了响应房款;另一方面,法院领会到,相关行政部分已要求房地产公司根据规划设想图恢复原状。目前,该房地产公司正在逐渐处理中。因而,针对刘密斯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房款并补偿物业费缺失的恳求,法院不予撑持。
最末,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补偿刘密斯缺失1000元。
法官说法
法官指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全面履行本身的义务,履行合同应当遵照诚信原则。本案中,房地产公司违背购房合同中关于公摊面积的约定,擅自革新户型,招致房屋现实情状与设想平面图纷歧致,现实上已构成违约。
法官在此提醒,房屋买卖合同系双务合同,两边当事人均应根据约定履行本身的义务。做为业主一方,不只应定时交纳购房款,更应在签定购房合同、验房过程中“擦亮双眼”,重视能否有公共区域被革新、影响日常生活的情状;做为房屋销售一方,房地产公司不克不及以业主所有的小我区域未被影响为由,肆意革新公共区域,其销售的房屋现实构造应当与规划设想连结一致。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