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报导: 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发布了“关于停行小我住房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等部分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佛建〔2022〕33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该局定于2023年2月1日停行小我住房查询的对外查询营业。小我住房查询成果异议复查、失效身份证(暂时身份证)和未成年小我住房查询、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小我住房信息查询营业同时停行。市民查询房产注销材料可向不动产注销部分申请。
关于已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市民可登录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房产交易专版的“合同自助查询与下载”栏目停止查询。
编纂:邬嘉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