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巡游出租汽车和收集预约出租汽车合成开展,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治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有关规定,连系本市测验现实,调整苏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测验相关工做,现通知布告如下:
申请前提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前提应契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治理规定》《苏州市收集预约出租汽车运营办事治理施行细则》等规定。
测验内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测验包罗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测验(全国卷和苏州处所卷)。两个测验科目在一次测验中完成,测验试题满分为100分,全国卷和苏州处所卷测验试题各占50分,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测验合格功效有效期为3年。
(一)全国卷测验内容连结稳定。
(二)原“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苏州处所卷测验内容连结稳定。
(三)新增苏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次申请、一次测验、核发两证渠道。苏州处所卷测验内容(测验纲领和测验题库)详见附件1、2。
证件治理
(一)申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或“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测验的,申请和约考体例稳定,全数科目测验功效合格的,按申请类别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一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个类此外,按调整后的苏州处所卷停止区域科目测验,全数科目测验功效合格的,同时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证。
时间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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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测验调整工做,拟于2023年3月8日试点运行,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全面施行。
特此通知布告。
附 件
附件一
《苏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区域科目测验纲领》
附件二
《苏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巡游和收集预约)
从业资格区域科目测验题库》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8日
相关问题解答
问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申请前提。
答
两类从业资格的申请都应契合以下前提:
(一)获得响应准驾车型灵活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履历;(二)无交通闯祸立功、求助紧急驾驶立功笔录,无涉毒笔录,无饮酒后驾驶笔录,比来持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笔录;(三)无暴力立功笔录;(四个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前提。
问
申请从业资格测验需提交的素材。
答
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通过交通和公安部分审核,契合前提的,参与测验时应照顾的素材:
(一)灵活车驾驶证及复印件;(二)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三座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素材。
分类申请一品种此外,照顾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一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品种此外,照顾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片两张。
问
从业资格申请、测验和发证有关情形的打点。
答
(一)2023年3月8日前申请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或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苏州处所卷测验功效合格,但全国卷缺考或测验功效不合格的,在全国卷测验功效合格后,按原申请类别核发从业资格证件。
(二)2023年3月8日前申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苏州处所卷缺考或测验功效不合格的,按原苏州处所卷停止测验,全数科目测验功效合格的,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三)2023年3月8日前申请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苏州处所卷缺考或测验功效不合格的,按原苏州处所卷停止测验,全数科目测验功效合格的,核发《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四)2023年3月8日前获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增类收集预约或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契合前提的,按增类从业资格的原苏州处所卷停止测验,全数科目测验功效合格的,核发增类的从业资格证件。
(五)根据《江苏省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变革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7号)文件精神,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可处置收集预约出租汽车营运活动;持有《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收集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须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方可处置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问
苏州及各地(常熟、昆山、太仓、张家港)报名现场征询窗口及长途测验地点信息。
答
(一)报名现场征询点
(二)考点
◆本文来源:苏州交通运输
◆编纂:孙思齐
◆责任编审:张惠平 付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