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出台留用地治理新规,了了村集体自主开发建立
日前,广州南沙经济手艺开发区规划和天然资本局出台《广州市南沙区关于征收农村集体地盘留用地治理工做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进一步对留用地治理工做深化细化,成立长效治理机造。
《定见》积极推进南沙留用地高效开发操纵,了了村集体自主开发建立、引进市场主体协做开发、政府统筹开发、地盘收储出让、统筹旧改开发等留用地开发操纵形式的做法和原则。
《定见》规定,镇(街)对留用地开发操纵全流程加强统筹、监视与治理,各本能机能部分依职责主动做为,促进留用地高效开发操纵。
《定见》提出,以“留用地目标审定面积×50%×本区域办公用地级别均匀楼面地价×2+留用地目标审定面积×50%×本区域工业用地级别空中地价×2”体例,计算留用地兑现基准权益价值,做为货币抵偿原则、等价值权益置换等情状的价值参考,构建留用地兑现基准系统。
《定见》鼓舞折算货币抵偿原则,留用地折算货币抵偿金额,按留用地基准权益价值的1.5倍确定;了了置换物业原则,每亩留用地可置换800平方米工业性量物业建筑面积或400平方米贸易商务性量物业建筑面积;优化实物留地,实物留地的留用地用地性量按净用地不超50%为贸易商务用地,其余为工业用地来确定,基准容积率设定为毛容积率2.0。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刘珊
【通信员】穗规资宣
【做者】 刘珊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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