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偿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营业的通知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各缴存单元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国度、省、市相关规定,为了进步公积金政务办事便当度,称心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减轻缴存职工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的还款压力,经市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五届二次全体味议审议通过,决定开展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偿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前提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有尚未结清的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且同时契合下列提取前提的,可申请按年提取本人及其配头住房公积金用以了偿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
(一)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无冻结、无担保情状;
(二)缴存职工无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一般还款12个月及以上;
(四)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还款形态一般;
(五)缴存职工和曲系亲属(仅限配头、父母、子女,下同)配合购房并申请了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的,该住房所在地须为拥有该住房所有权的职工、配头、父母、子女之一的户籍地或就业地。
二、提取素材
(一)身份证明素材;
(二)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三)成婚证(夫妻两边配合提取时供给);
(四)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告贷合同(初次提取时供给);
(五)购房合同(初次提取时供给);
(六)由贷款银行出具的申请提取月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或还款银行流水(需加盖银行营业公章);
(七)主告贷人征信陈述(初次提取时供给);
(八)缴存职工和曲系亲属异地配合购房申请了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的,需供给曲系亲属关系素材。
三、提取申请时间和提取金额
每次提取申请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初次申请提取应当于贸易贷款对应发放月的次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打点。
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越申请人(及其配头)申请之日前12个月贸易小我住房贷款还款本息合计金额的50%(不包罗告贷人提早部门还款金额、过期利钱、罚息),且不超越小我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百元整数为计提单元。
四、重视事项
(一)有多笔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的,申请人(及其配头)只能申请了偿此中一笔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
(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了偿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期间,除购房或销户提取外不得再以其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最初一次性还清贸易银行小我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其它未涉及事项仍按原规定施行。
五、本通知自2023年5月 4日起施行,由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负责阐明。未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按原规定施行。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
2023年3月 18日
来源:玉溪市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