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买房前看清“五证” ,付款时存进监管账户
春热花开时节,很多购房者起头积极看房买房了。为庇护购房群寡的合法权益,太原市房产局提醒广阔市民,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强化风险意识和法令维权意识。
购房人在购置新建商品房时,起首要认实查看所购楼盘现场信息公示能否齐全。次要包罗“五证”,即:
“国有地盘利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立用地规划答应证”“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建筑工程施工答应证”“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和商品房合同模板、预售资金监管信息,还要特殊重视查看所购房屋楼栋号能否在预售答应范畴内。
在交纳房款时,应认实核验所购置房屋对应的“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将定金、预付款,一次性全数付清的房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所有款项间接存进对应的资金监管账户,不得存进开发企业其他账户。 假设发现开发企业要求将购房款存进非监管账户,购房人可向太原市房产治理局赞扬举报。
不要参与未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的项目组织的“内部认购”“内部注销”“排号预约”等任何形式的交纳定金预订活动,谨防形成财富缺失。假设发现开发企业销售未获得预售答应证的房屋,购房人应向太原市房产治理局停止赞扬举报。
来源 |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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