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加盖阳光房,苏州市姑苏区城管“零容忍”

1天前 (03-26 10:58)阅读1回复0
玛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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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苏州市姑苏区阊门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桃花坞中队接到居民举报,称在阊门内下塘342号有人擅自搭建阳光房,执法人员立即上门领会情状,发现阊门内下塘342号居民楼施工现场一片热火朝天的气象。

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处房屋一层正在内部拆修,二层安拆阳光房框架,执法人员向住户停止查询拜访询问,得知该处为公房,同时未获得公房治理部分的答应加拆阳光房,该行为属于擅自搭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工,并对住户停止鼓吹教导,沟通后住户附和自行拆除。

2月19日,执法人员上门跟进整改情状,发现住户不只没有拆除违章建筑,还回绝执法人员进户摄影取证。针对那一情状桃花坞中队当即报告请示大队,申请公房治理部分共同处置,制止再次呈现住主不共同,无法进进房屋而招致无法顺利拆除违建的情状。

2月21日,在公房治理部分的协做下,桃花坞中队执法人员安放拆违工人出场,对二层擅自增加的阳光房平台停止拆除。阊门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桃花坞中队队长杨孜轩表达:“下一步,执法人员会加强巡查处置,严把拆修、翻建中呈现的违建情状,对违法建立“零容忍”,同时也期看广阔居民按审批施工不要抱有伺机偷建、夺建的幸运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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