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屋顶漏水物业称超越保修期我该找谁负责
我于2016年10月进住新房,进住以后于2018年陆续发现楼顶漏水,起头物业还找工人帮我维修,但是不断没有修好。如今水越漏越多,招致房间有多处漏水点,需要用盆接水。物业和开发商以过了保修期为由不给我维修,但是却为其他公共区域维修,我该怎么办?吴先生
吴先生:
楼顶漏水属于应由全体业主配合处置的问题,若在保修期内应当由开发商维修,不在保修期内的费用可间接利用业主配合交纳的住房维修基金来停止维修。
假设你确定要利用建筑物及其从属设备的维修资金的,能够通过业委会行使治理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可颠末业主表决启用维修基金,礼聘物业对房屋楼顶漏水情状停止处置。
(云南法造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