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识产权无处不在,日常利用的商品、床头放置的册本、喜欢的影视剧做品、快手抖音中的小视频等等,那些都涉及常识产权,但是我们却对常识产权侵权行为知之甚少,今天就让我们通过一个生活中的小案例,带各人详细领会涉及刑事立功的常识产权侵权行为。
被告人甲通过QQ、微信等收集平台与乙结识,甲从乙处低价购置冒充中华、芙蓉王等品牌的伪劣卷烟,然后通过微信加价销售给别人,并从中取利,被告人甲通过微信销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累计94000元,从中获利17000元,最末被告人甲犯销售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功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本案中,被告人甲在明知为冒充注册商标商品的情状下仍停止兜销,生活中大部门人认为如许的行为仅仅是商家的逐利行为,殊不知销售冒充注册商标商品损害了注册商标的公用权,关于名优产物及其他同类产物形成冲击,形成消费者难辨实伪,受骗被骗,严峻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而,警醒列位商品销售运营者,莫要自觉逃求利益,销售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从而冒犯刑法,遭受刑事惩罚。同时,也提醒广阔群寡一旦发现有销售冒充注册商标商品情状的,及时向相关部分停止举报。
文字:张 娜
编纂:张 帅
审核:苏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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