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1月30日,山东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小我住房贷款部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通知》明白,济宁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更高额度进步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更高额度进步至5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置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更高额度进步至80万元,购置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更高额度进步至50万元;培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置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更高额度进步至80万元。同时契合多种情形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更高额度取更高限额,不做累加。
此外,调整公积金贷款更低首付款比例方面,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更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更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通知》还取缔了“告贷申请人及配合申请人两边累计为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间隔初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日超越12个月”的限造。
日前,山东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到,契合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前提的缴存职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每年更高提取金额不超越14400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每年更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越21600元;多子女家庭根据现实租金收入提取,每年更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越24000元。契合多品种型家庭提取前提的,按更高提取金额施行。
该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
来源:焦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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