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省天然资本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市场监视治理局配合造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治理办法》,标准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出租、出卖行为。 此中明白,建筑区划内可出卖的车位(机械车位除外)、车库能够做为根本单位予以权属注销,零丁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办法》自3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车位纳进商品房治理
《办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租赁和销售纳进商品房租赁和销售治理,与商品房同步打点预售答应或者现售存案手续。预售车位、车库的资金应当纳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范畴。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车位、车库的数量超越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套数的,建立单元在包管本建筑区划内业主每购置一套房屋能够响应购置或租赁一个车位或者车库的前提下,能够将剩余的车位、车库出卖给本建筑区划内需要购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车位、车库的业主。车位、车库数量无法称心本建筑区划内业主需要的,建立单元应当根据业主每购置一套房屋,只能响应购置或租赁一个车位或者车库的原则,按照买受人的房屋认购挨次挑选或抽签、摇号等公开体例出卖或出租。
业主购置室第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处属于非室第的房屋,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能够响应购置或者租用一个车位、车库。
部门车位只能租不克不及售
《办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只能出租,不克不及出卖,即规划已明白具有公共配套设备功用的;车位、车库建筑面积已计算在商品房公摊面积之内的;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和其他空中场地施划暂时车位的。出租业主共有的车位、车库应当由业主配合决定,收进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回全体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范畴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得出卖,只能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和物业利用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越20年。业主和物业利用人应当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庇护治理责任,不得损毁和毁坏人防工程设备设备。租赁期限届满,契合陆续租赁前提的,当事人能够续订租赁合同。
产权车位、车库买卖合同订立后30日内,买卖当事人应当到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立(房产)主管部分存案。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立(房产)主管部分应当成立车位、车库出卖注销存案信息系统,实行网上注销存案,并纳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可零丁打点产权证书
建筑区划内可出卖的车位(机械车位除外)、车库能够做为根本单位予以权属注销,零丁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建立单元现售、预售车位、车库的权属注销,应当与商品房同步打点。
在《办法》印发之日前已开具销售发票的车位、车库,契合《办法》规定的,可根据该《办法》打点不动产注销;《办法》印发之日前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出卖的产权车位、车库建立单元可根据该《办法》打点现售存案手续,颠末初次注销确认权属后,停止现售;《办法》印发之日前已打点商品房预售答应证但未交付的项目,可申请变动预售答应,将车位、车库纳进预售范畴。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