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财资存案〔2023〕1号
税联网(杭州)房地产地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存案表》及有关素材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务监视治理办法》(财务部第97号令)、《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务监视治理施行办法》(浙财气〔2017〕92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存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税联网(杭州)房地产地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定代表报酬张永滨。
三、资产评估机构的股东的根本情状,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本情状等存案相关信息已录进存案信息治理系统,可通过财务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停止查询。
特此通知布告。
杭州市财务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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