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2月28日电 (记者 墨晓颖)“南京出台新政,公积金余额可做新房、二手房购房前期资金,那对买房人来说是利好动静。特殊对初次置业、改进置业的人群,能够减轻筹集首付的压力,加快付款节拍。”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28日在受访时表达。
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27日晚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付出购房款相关规定的施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提到,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头(以下简称“购房职工”)购置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契合购房提取前提的,能够与开发企业签定协议,用小我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做为购房前期资金。
《细则》还提到,购置南京市存量住房的购房职工契合购房提取前提的,能够与卖方签定协议,用小我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做为购房前期资金。
上述《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据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统计,2022年,全年共回集住房公积金535.82亿元(人民币,下同),完成年度目标使命的107%;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83.8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使命的105%。全年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90.93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结103%,资金得到足够利用。
吴翔华介绍,根据本来的流程,购房人是先付首付,再提取公积金;根据继续到本年底的新政,购房人能够间接用公积金付出购房前期资金。“如许的话,筹集资金的压力就变小了,中间环节也削减了,进步了购房便当度。”
往年,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利好政策不竭,此中包罗进步2022年5月至12月租房提取额度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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