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在主体构造内的阳台,应按其构造 外围程度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构造外的阳台,应按其构造底板程度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如图10-14所示。
1)主体构造按如下原则停止揣度:
砖混构造:凡是以外墙(即围护构造,包罗墙、门、窗)来揣度,外墙以内为主体构造内,外墙以外为主体构造外。
框架构造:柱梁系统之内为主体构造内,柱梁系统之外为主体构造外。
剪力墙构造:情状比力复杂。如阳台在剪力墙包抄之内,则属于主体构造内, 应计算全面积;如相对两侧均为剪力墙时,也属于主体构造内,应计算全面 积;如相对两侧仅一侧为剪力墙时,属于主体构造外,计算1/2面积;如 相对两侧均无剪力墙时,属于主体构造外,计算1/2面积。
阳台处剪力墙与框架混应时,分两种情状:一是角柱为受力构造,根底落地, 则阳台为主体构造内,计算全面积;二是角柱仅为外型,无根底,则阳台为 主体构造外,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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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阳台一部门在主体构造内,一部门在主体构造外,应别离计算建筑面积。图 10-15中的阳台以柱外侧为界,上面部门属于主体构造内,计算全面积,下面部门属于主体构造外,计算1/2 面积。
3) 有些工程会在图纸中标注〃空中花园〃之类的,则应根据阳台的揣度原则停止阐发,属于主体构造内,无论能否封锁,均应计算全面积。其他工程中,如发作类似进户花园等的情状,也按阳台的原则停止揣度。
4) 阳台在主体构造外时,按构造底板计算建筑面积,此时无论围护设备是 否垂曲于程度面,都按构造底板计算建筑面积,同时应包罗底板处凸起的沿, 如图10-16所示。
5) 如天然层构造层高在2.20m以下时,主体构造内的阳台随楼层一样,均计算1/2面积;但主体构造外的阳台,仍计算1/2面积,不该呈现1/4面积。
(13)有顶盖无围护构造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 顶盖程度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 不分顶盖材量,不分单、双排柱,均按顶盖程度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 筑面积。
2) 顶盖下有其他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时,仍按顶盖程度投影面积计算 1/2面积,顶盖下的建筑物另行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