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刚在武汉买了房,能够提取公积金吗?”有良多小伙伴都在问那个问题。答复:当然是能够的!赶紧往下看领会若何提取吧!
职工及配头购置首套自住住房为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房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月内凭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治理局存案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房合同提取指南:首套自住住房-新建商品房
申请前提
(1)职工及配头契合首套自住住房打点前提;
(2)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在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治理局的注销形态为“已存案”;
(3)该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提取金额
1、提取申请时间为在购房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提取金额不超越购房总价,且不超越账户余额;本次提取额未超越购房总价的,可在三年后凭该套房屋《不动产权证》陆续打点提取,本套房家庭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越购房总价;
3、职工及配头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打点流程
1 柜面打点
照顾所需素材到公积金旗舰店网点打点:
(1)身份证明素材: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素材:已婚职工供给配头身份证和成婚证;离异职工可供给法院判决书,也可供给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后购房可无需供给离婚协议);丧偶职工供给配头灭亡证明;
(3)《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2 网上打点
(以武汉公积金公家号为例)
①存眷公家号“武汉公积金”-抉择“我的-小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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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进进首页-抉择“营业打点”。
③注册登录。
④抉择“提取申请”。
⑤抉择“购房类提取”。
⑥抉择“首套自住住房”。
⑦抉择“购房合同”。
⑧抉择“商品房”。
⑨根据系统提醒,依次完成“信息录进——人脸识别——签订协议——提取申请——提取进账”。
重视事项
(1)购置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房屋类型不含存量住房、异地住房;
(2)《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的买受人仅限职工及配头,如与别人联名购房的不克不及打点提取;
(3)职工及配头双方在购房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打点了一次购房合同提取手续,配头打点提取时已过“购房合同”提取有效时限,配头不克不及再打点购房合同提取。职工及配头可在契合打点前提时,按各自时间频次打点,提取金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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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