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祖登基后不久,就起头考虑迁都的事宜。 永乐元年( 1403),明成祖下诏以北平为陪都,改称 “北京”,不久又将其改为“顺天府”,还在北京设 立行部。接着,明成祖又屡次下诏,让苏州、浙江、 山西等地的商民定居北京,以促进北京经济、文化等 方面的开展。
永乐四年( 1406),明成祖扩建北京九 门、六部以及各政府办公场合。永乐七年( 1409), 明成祖托言北巡,在北京住下便不再分开,还在北京 设立“行在六部”,让太子墨高炽监国南京。至此, 明朝的政治、经济中心已经北移。明成祖为了进一步 不变北京的都城地位,还命令在北京修建宫殿和疏浚 大运河。
永乐十九年(1421)正月初一,明成祖正式 命令迁都,应天府遂成陪都。明成祖迁都北京,其实不 仅仅因为北京是其“龙兴之地”,更重要的是出于政 治上的考虑。那时,元朝的残存权力退至漠北,屡屡 骚扰明朝边陲,应天府间隔边陲太远,倒霉于对边陲 的控造。
而北平“左环沧海,右拥太行,南襟河济, 北枕居庸”,将国都设在那里,能够说是“天子狩 边”,对明朝北部边陲的安靖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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