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重要财政凭证,转眼11月又快到岁尾了,一些企业财政会发现,一年下来有些发票还充公到。无法获得发票的成本费用能够列收吗?实务中都有哪些热点问题呢?今天一路来进修一下吧。
问题一:
问:公司本年购进了一批质料,款项已经付出了,但还未获得发票。若是岁尾前还未获得发票,还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1.企业昔时度现实发作的相关成本、费用,因为各类原因未能及时获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作金额停止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弥补供给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企业应在昔时度企业所得税律例定的汇算清缴期完毕前获得税前扣除凭证。
问题二:
问:若是到明年汇算清缴完毕前,仍没有获得发票,那以后年度再获得发票,还能否税前扣除?
答:《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办理法子>的通知布告》第十七条规定:
除发作本法子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响应收入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获得契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根据本法子第十四条的规定供给能够证明其收入实在性的相关材料,响应收入能够逃补至该收入发作年度税前扣除,但逃补年限不得超越五年。
问题三:
问:汇算清缴完毕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部门已税前扣除的收入未获得契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企业若何处置?
答:《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办理法子>的通知布告》(国度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五条规定:
汇算清缴期完毕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获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而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契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此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根据本法子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供给能够证明其收入实在性的相关材料。
问题四:
问:若是对方为依法无需打点税务注销的单元或者处置小额零散运营营业的小我,税前扣除凭证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答:企业在境内发作的收入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标,对方为已打点税务注销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收入以发票(包罗根据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做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打点税务注销的单元或者处置小额零散运营营业的小我,其收入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做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元名称、小我姓名及身份证号、收入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散运营营业的判断尺度是小我处置应税项目运营营业的销售额不超越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问题五:
问:若是对方已经失联,或者破产、登记,无法获得发票怎么办?
答: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登记、撤销、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一般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材料证明收入实在性后,其收入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材料(包罗工商登记、机构撤销、列入非一般运营户、破产通知布告等证明材料);
2.相关营业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接纳非现金体例付出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材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管帐核算记录以及其他材料。
(第1项至第3项为必备材料。)
问题六:
问:若是企业获得填写不标准的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获得擅自印造、伪造、变造、做废、开票方不法获得、虚开、填写不标准等不契合规定的发票,以及获得不契合国度法令、律例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做为税前扣除凭证。
问题七:
问:若是获得了发票,是不是对应的合同和付款单据等材料就不需要留存了?
答: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材料,包罗合同协议、收入根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明税前扣除凭证的实在性。
【政策根据】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布告》(国度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1年第34号)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通知布告》(国度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8年第28号)
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