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山西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编纂 | 国际能源网团队/储能头条
10月28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收罗《山西储能电站并网运行办理施行细则(收罗定见稿)》定见的函,文件对独立储能电站的调度办理、检修办理、手艺办理、计量与结算等各方面均做出明白要求。
独立储能电站是指以独立主体身份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定并网调度协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调度运用等。独立储能不受接入位置限造,独立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及辅助办事办理,并根据其接入位置与电网企业和相关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等相关方签定合同,约定各方权力义务的储能电站。新能源配套储能或用户侧储能等满足独立并网运行等手艺前提时,可自愿申请转为独立储能电站运行。
本细则适用于已并入山西电网运行,由省级电力调度机构间接调度的独立储能电站。地市级及以下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独立储能电站参照施行。
独立储能电站应与电力调度机构签定并网调度协议,并于协议期满前1个月打点续签事宜,在协议到期前完成续签。因电站本身原因,过期未签定的,每过期1天,按全站拆机容量×0.3小时的尺度查核,月度累计查核电量不超全站拆机容量×5小时。
新建、扩建独立储能电站须在并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并网调试、试验,由具备相关天分的第三地契位出具电气试验陈述和运行特征测试陈述,提交电力调度机构审核通事后,允许独立储能电站投产运行。因消防、情况等手续未打点完成等本身原因招致正式投产过期的,每过期1天,按全站拆机容量×0.3小时的尺度查核,月度累计查核电量不超全站拆机容量×5小时。
持续过期3个月,解网从头试运。独立储能电站因安自安装动做,频次、电压等电气庇护动做招致脱网的,不得自行并网。独立储能电站从头并网前,须向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并征得值班调度员同意前方可并网。
独立储能电站因本身原因,形成储能单位非方案(脱网)停运,一次停运储能单位总容量超越全站拆机容量30%的,纳入非方案停运查核,每次按全站拆机容量×3小时的尺度查核。因为电网原因或其他不成抗力因素招致非方案停运的,免于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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