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不戴头盔、随意横穿......一波电动车违法及事故案例来啦!
还有个他人为了一时的便利
违背交通法令律例
逆行、闯红灯等等
成果图来的不是便利
而是惨痛的代价
案例一:
2022年9月5日20时30分,花某驾驶洛阳598****号二轮电动车,沿宜阳县滨河北路北侧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宜阳县香鹿山镇滨河北路383号路灯杆处道路时,与相向行驶潘某某驾驶的通俗二轮摩托车发作相碰,形成潘某某、花某两人受伤住院,两车差别水平损坏。
花某偏左行驶、潘某某未确保平安是形成该变乱的原因,两个均未按规定佩带平安头盔,加重了变乱后果。
案例二:
2022年1月4日8时31分,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宜阳县红旗路南侧由东向西行驶(逆行),至红旗路与骏马大道穿插口时,与沿骏马大道由北向南行驶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作相碰,形成两车差别水平损坏的交通变乱。经交警部分认定:张某逆行、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是发作该起交通变乱的次要原因。
洛阳交警温馨提醒:
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要服膺交通规则,“靠右走、戴头盔、不逆行”,行至路口时必然要留意察看,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要察看交通标识、标线。
不要认为本身属于交通出行中的“弱势群体”就不遵守交通规则,若是是本身的原因形成了变乱,本身所受的危险以及给其他车辆形成的经济丧失都要由本身承担。
信息来源:宜阳交警大队
编纂 | 董栋
初审 | 赵宜辉、田贝贝
复审 | 刘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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