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官网公告显示,对于已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放弃录取或者申请退档。这是因为招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每个考生都要经过层层筛选和审核,录取后是不容易更改的。
如果考生有特殊原因需要退档,必须向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当年的录取时间内提交材料。同时,退档申请需经过招生单位审核,并报请省招办批准。如果未经批准擅自退档,考生将会被取消在下一年的高考报名资格。
另外,如果考生在录取通知书上已经签字确认录取,并已经在线或者线下交纳了报到费用,那么就意味着你已经与所录取的高校建立了法律关系,此时退档就意味着你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所支付的报到费用也不予退还。
所以,虽然辽宁省招办允许考生申请退档,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是被允许的特殊情况下方可实施,否则会影响到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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