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台塑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处罚
上海联台塑料机械造造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未根据规定利用污染防治设备被惩罚
11月1日,苏州市生态情况局做出苏环行罚字﹝2022﹞85第99号惩罚决定书。信誉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上海联台塑料机械造造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未按规定安拆利用污染防治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4万元。
图片来源:信誉中国(江苏苏州)
上海联台塑料机械造造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24日,负责人郑晓华,住所:太仓市浏河镇钱江路1号1幢、2幢。(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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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10 11:19:26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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