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漳县盐井村夫民政府)
孟子曰:全国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协调是社会不变协调的根底。而毒品,是拆散幸福家庭的元凶,一个沾染上毒品的家庭,变得欠债累累、疾病蔓延、家破人亡,以至违法立功,一幕幕悲剧故事的重演,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们:一人吸毒,全家遭殃。
搬起小板凳
各人一路来进修禁毒小常识
一、 什么叫毒品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中给毒品下了如许的定义,即“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束的其他可以使人构成瘾癖的麻醒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毒品的品种
国际上对毒品的摆列分十个号,次要是鸦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安非他明、致幻剂等十类,此中海洛因占据第三、四号,即三号毒品和四号毒品,即凡是在世界上被人们遍及习惯称的“三号海洛因”、“四号海洛因”。因为如许的习惯叫法使人们误认为还有一号、二号海洛因,而一号、二号海洛因现实是吗啡(盐基物)或吗啡类。
三、毒品的特征
一般说来,毒品具有以下的配合特征:
(1)有一种不成抗拒的力量强迫性地使吸食者持续利用该药,而且不择手段地去获得它;
(2)持续利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向;
(3)对该药产生精神依赖性及躯体依赖性,断药后产生戒断症状(即断药后会呈现“脱瘾”症状);
(4)对小我、家庭、社会城市产生危害性成果。
四、什么是毒品立功
毒品立功是指违背国度和国际有关禁毒法令、律例,毁坏毒品管束活动,应该遭到刑罚惩罚的立功行为。《结合国制止不法贩运麻醒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规定:毒品立功是指不法消费、造造、提炼、配售、兜销、分销、出卖、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醒药品和精神药品、种植毒品原动物以及停止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毒品立功有哪些特征?
毒品立功具有以下三个根本特征:
(1)毒品立功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立功是冒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立功是应当遭到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五、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立功的功名有哪些?
(1) 私运、销售、运输、造造毒品功(第347条);
(2) 不法持有毒品功(第348条);
(3) 偏护毒品立功分子功(第349条);
(4)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功(第349条);
(5) 私运造毒物品功(第350条);
(6) 不法买卖造毒物品功(第350条);
(7) 不法种植毒品原动物功(第351条);
(8) 不法买卖、运输、照顾、持有毒品原动物种子、幼苗功(第352条);
(9) 引诱、唆使、棍骗别人吸毒功(第353条);
(10) 强迫别人吸毒功(第353条);
(11) 容留别人吸毒功(第354条);
(12) 不法供给麻醒药品、精神药品功(第355条)。
六、我国《刑法》对毒品立功的刑事责任年龄是若何规定的
毒品立功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令所规定的天然人对本身所施行的毒品立功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必需到达的年龄。
毒品立功刑事责任才能,是指毒品立功行为人可以准确辩认本身行为的社会性量及其意义,并可以控造和收配本身行为的才能。
(1) 已满16周岁的人施行毒品立功,应当负刑事责任;
(2)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销售毒品功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施行毒品立功,应当从轻或减轻惩罚。
七、吸毒的危害
滥用毒品间接损害人类的身心安康是极为明显的。吸毒不只毁坏人的一般心理机能和免疫功用,使吸毒者染上多种疾病,并且使人精神颓丧、错乱,丧失人格威严。吸毒成瘾者处置体力和智力劳动的才能逐步削弱,甚至最初完全丧失,成为无益于社会的废人,更为严峻的则招致灭亡。在那方面,列国一般都有统计质料。在美国,1985年全国因吸食海洛因形成灭亡的人数达1360人;1986年因吸食兴奋剂而灭亡的146人,同年,因吸食五氯苯酚和麦角酸二乙酰胺(均系致幻药)而形成灭亡的人数达206人,形成送病院告急抢救的达4695人。在德国有十几万吸毒者,1989年(原西德地域)警方记录在案的就有975名瘾君子因吸毒而灭亡,比1988年的670人增加45%,1990年,吸毒灭亡人数达1300人。在瑞士,1988年因吸毒而灭亡的人数达205人。据原苏联外务部统计,50%的吸毒者不到30岁即灭亡,起头吸毒后均匀寿命不到25岁。据结合国统计材料,1980~1989年10年中,全世界吸毒至少形成10万人灭亡。
毒品到底是什么?
常见的毒品有哪些?
生活中有哪些假装毒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