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发‖文/林夕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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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发

当我散下湿漉漉的长发,坐在椅上,看剃头师操着寒光闪闪的剪子向我迫近时,心里迫不得已地生出几分落寞:毕竟是要和那头长发死别了啊。

我想,妈妈是其实看不惯我过长的头发,才硬要我来剪。剃头师显然不善言辞,但迫于工做需要,仍生硬而形式化地同我套近乎。我亦心领神会,一问一答,有板有眼,几乎是原则谜底。可当他问到我为何剪发时,我却突然缄默了。说来,我到底为何剪发?

明里,似乎是妈妈软磨硬泡逼我来剪;可事实上,假设我不松口,她也只能迫不得已地罢休。于是追本溯源,那个决定的来源却是我——最不想剪发的人。

那头长发,我已经蓄了一年。那时,长发很火,于是我也随俗蓄发,不肯再剪。那一年里,仇家发也实在下了一番功夫。每一根发丝上,都沾染了我的心血。我也曾豪言壮志,说此生再不竭发。可是现在,我却要眼睁睁看心血成灰而无动于衷。

蓄发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待我长发及腰,卿卿娶我可好”;后来,是“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再后来,就成了“伊人已逝,此情不往”,说到底,发上寄着,有我的情。

如评梁咏琪的《短发》说,断情就断情,何苦折腾本身的头发?其时我连连称是;现在想来,却是苦笑一番。

假设断情只是断情,断后就前尘尽忘,恐怕那所谓的情,也不曾扎根心底吧。恋爱熬煎人之处就在于其藕断丝连,在于想忘不克不及忘,能忘不想忘。若只是嘴上说说,心里想想,那么只怕接下来的年年月月日日夜夜里,都是情的余味,苦痛交错,不能自休。只要实其实在的失往,才气警醒本身:哦,本来已经断了。

我认为恋爱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却本来是似水流年,如花美眷。前者是美眷伴流年,后者是流年耗美眷。与其等流年鹤发,不如就让那头长发留在过往,涤净流年,还我清明余生。

也许,我与发,谁都未曾罢休。可世事如斯,不管放没罢休,可曾对峙,当命运那把大剪突然落下时,只要无以济事的微弱挣扎与最末的妥协。舍不得也好,放不下也好,哪里由我说了算。我不敢怨命运不公,只能徒叹“逝者过去,往事莫逃”!

我认为告别能够潇洒挥手,我认为分开能够文雅沉着,我认为罢休能够长歌含笑。可我没想到,我所饰演的漠然傲岸,却在转身的霎时,碎成玻璃渣,亮闪闪的,宣告昔日的灿烂。再灿烂,也是过往,是被流年冲碎的曾经。

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当华袍染上尘垢,我要的,事实还在不在?不平的姿势,当然很夺人眼球;但当赖以维系的恋爱完毕,还有几人敢昂首再战?

我视恋爱如脂粉,认为庸俗,认为普通,谁料实正失往时,被剥离出的血淋淋的我竟然丑恶如骷髅。

我认为失可复得,不意得亦复失。全国脂粉千万万万,可得我心、合我意的,末回只那一件。天边何处无芳草,可惜芳草不属我,芷兰罔顾。我要的,却已经在天尽头的香丘处,掩尽风流。

有人说,我想过更好的结局,就是死在你怀里。窃认为,于我而言,更好的结局,是你身后,我能够了无悬念,只身云游四海,替你活下往,看尽世事沧桑,花落花开。我期看将我的余生活成你的样子。因为,我怕我会忘记你。

我想,虞姬死之前,必然是悲惨而幸福的。而霸王死之前,必然是幸福而悲惨的。两小我,都低估了对方的爱。虞姬自刎,断了他的后路,却也断了他求生的最初一点愿看。假设,连你都分开的话,那我就实的生无可恋了。

先分开的人老是残暴,被迫残暴。也许会依依不舍,也许会难以放心,但总没有留下的人痛苦。留下的人,老是被迫悲悼。情毒销魂蚀骨,所中毒者痛不欲生,却苦苦挽留。好一点的,借酒浇愁;痛快点的,抹脖子了事。最凄凉的,是那些生无可恋,却不能不活的,不敢伤身不敢伤命,如履薄冰、索然无味地走完余生。因为容许要好好活着,所以哪怕已是形销骨立,仍要凝妆华服,往他坟前燃一炷香。

期待灭亡,是一段惨绝人寰的辛酸,因为失看。所以,行尸走肉般活着,其实比死更痛,别认为行尸走肉就能够无欲无念,也许,只是痛得麻木了呢。

其实情深未必实,情实未必深。譬如宝玉,怡红令郎绝色无双,俘获几佳人芳心。且说晴雯那一个丫头,即是临死也念念不忘。宝玉对她确实有情,那篇《芙蓉女儿诔》即是做证。只是多情之人必不密意,此情之实,明可鉴;然除往一篇祭文,宝玉也再无怀忆。叹只叹,令郎多情,女儿苦命!

同样是宝玉,看待黛玉便截然相反。关于黛玉,他情深似海。为她能够得功宝钗,能够抗命逆上,更是看破尘凡,落发为僧。但他爱的,却实是黛玉吗?依雪芹之言,他二人本有前缘羁绊。那么说来,所谓的恋爱也不外是命运的安放,天意的撮合?那么宝玉所爱的,是黛玉,仍是冥冥之中的姻缘?本来,任你是仙子,任你是神女,也逃不开命运的魔爪。

那我一个常人,遭到命运的左右,又喊什么屈,喊什么怨呢?

你分开前,我不知不念;你分开后,我恍然大悟,却已经是阴阳两隔,无能无法。是我太傻,仍是光阴太快?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该走的,总会分开;射中不属的,苦留也无用。

其适用情哪有那么难,只是有人不舍长情,有人不成长情,有人不肯长情。我不敢不悔长情,只要断了长发以明志。

其实逝往哪有那么难。昨日还笑语晏晏,今日便成了棺材中了无生气的尸体。前一秒还执手相看含情脉脉,认为此生不换白头共老;后一秒就消失成骨灰坛中苍白的粉末和我心中泪积成的冰。天也?命也?

曾经沧海横流,巫山纤云,再看尘世,只觉东海桑田也索然无味。此情可待成追想,只是其时已惘然。其时,只道是通俗。

看满头长发簌簌而落,曾那么新鲜跳跃着的生命,却成了地上一堆一堆蓬乱的野草。它们也曾经折射过太阳的光华,吮吸过水珠的清润。所谓天定胜人,所谓缘灭情绝,我迫不得已,头发也是。

剪完了,看着镜子里全新的本身,我却再也笑不出来。那个本身,末回不是本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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