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的女子有没有裹脚?那是一个颇有争论的话题,究其原因,做者曹雪芹并没有将“裹脚”的文学现象照实笔录,招致差别读者站在差别角度,总会有差别的视野和看点。
好比我经常举的例子就是林黛玉,原著第八回记林黛玉走路摇摇晃晃,似乎裹脚,可第二十八回又写黛玉抬脚蹬着门槛子,又不像是裹脚的容貌,于是读者间相互争论日繁,辩得面红耳赤,谁也说服不了谁。
林黛玉做客梨香院
我小我的结论是:曹雪芹是有意那么写的,目标是为了兼顾满人、汉人的风俗习惯。
若是明写黛玉不裹脚,不合其时汉人风俗,读者不免觉得黛玉竟然是个大脚丫子,定然产生心理成见;若是明写黛玉裹了脚,又不契合满人天足的习惯。
故而痛快不提黛玉的脚,只以“走路扭捏”、“蹬门槛子”为诱饵,引导差别的读者得出本身的谜底,也保全了黛玉的外在形象。
除了林黛玉,还有一位女子也呈现了如许的情状,此女即是晴雯!
贾宝玉赐顾帮衬晴雯
晴雯有没有裹脚?从原著一部门情节的设置来看,晴雯是裹了脚的,核心证据在第七十回、第七十八回。
第七十回曾写晴雯穿戴红睡鞋——红睡鞋就是裹脚的衍生品;
第七十八回贾宝玉做《芙蓉女儿诔》祭奠晴雯,诔文中笔录晴雯日常游戏,写道“捉迷屏后,莲瓣无声”,莲瓣显然指的就是晴雯裹脚,暗合三寸金莲之意。
痴令郎诬捏芙蓉诔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平分析女子裹脚情况时,也曾提起过晴雯,并简单揣度了晴雯裹脚的前由:
书中缠足天足之别,有意模糊。外来的妙玉、香菱,与贾赦、贾珍有些姬妾可能是小脚。“家生女儿”如鸳鸯与赵姨娘该是天足。晴、袭都是小家碧玉身世,晴雯十岁进府,想已缠足未放,袭人没提。——红楼梦未完
可当我们安身裹脚的视野,复盘晴雯在《红楼梦》中的细节表示,则又会呈现自相矛盾的情状,就如上述林黛玉一样。
贾宝玉酣醉绛芸轩
好比第八回“贾宝玉酣醉绛芸轩”,贾宝玉早间写了绛芸轩三字,让丫鬟将其贴在门斗上,晴雯专门爬高上梯往贴,仿佛不像是三寸金莲的容貌:
晴雯笑道:“那小我可醒了。你头里过那府里往,吩咐贴在那门斗上,那会子又那么问?我生怕他人贴坏了,我亲身爬高上梯的贴上,那会子还冻的手僵冷的呢。”宝玉听了,笑道:“我忘了。你的手冷,我替你渥着。”说着便伸手携了晴雯的手,同仰首看门斗上新书的三个字。——第八回
再有第五十一回,袭人母亲风烛残年,告假回家,怡红院交到晴雯、麝月二人手中,进夜后麝月展床,让晴雯帮手把穿衣镜的套子放下来,理由是晴雯的身高比麝月要高一点,干那个活儿便利:
麝月笑道:“好姐姐,我展床,你把那穿衣镜的套子放下来,上头的划子划上,你的身量比我高些。”说着,便往与宝玉展床。晴雯嗐了一声,笑道:“人家才坐热和了,你就来闹。”——第五十一回
若是晴雯裹了脚,放穿衣镜套子的使命就显得牵强了许多,麝月比晴雯身矮一些,放镜套食力,晴雯纵然高一些,不免要有垫脚的操做。
晴雯撕扇
除此之外,第七十八回晴雯遭撵后,贾宝玉夜不克不及寐,曹雪芹顺带介绍了晴雯的往日本能机能:因晴雯睡卧警醒,且行为笨重,故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唤唤之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宝玉外床只是他睡。
晴雯纵然行为笨重,毕竟裹了脚,怡红院上下丫鬟浩瀚,哪里挑不出一个天足的小丫鬟?何以非要让一个裹着三寸金莲的晴雯专门负责夜间茶水起坐的使命?
俏平儿情掩虾须镯
那些细节似乎阐明,晴雯并没有裹脚,所以她才气爬高梯、踮脚放镜套、夜间侍候茶水,那也能阐明通第六十四回,晴雯追逐芳官的情节:
宝玉将掀起时,只见芳官自内带笑跑出,几乎与宝玉碰个满怀。一见宝玉,方浅笑站住,说道:“你怎么来了?你快与我拦住晴雯,他要打我呢。”一语未了,只听得屋内嘻溜哗喇的乱响,不知是何物撒了一地。随后晴雯赶来骂道:“我看你那小蹄子往那里往,输了不喊打。宝玉不在家,我看你有谁来救你?”——第六十四回
芳官和晴雯玩挠子的游戏,芳官输了不让晴雯打,快步逃走,和刚进门的贾宝玉碰了个满怀,晴雯在后紧逃不舍,也被贾宝玉拦住。
幽淑女悲题五美吟
芳官乃是伶人,必是天足,可跟晴雯玩游戏耍赖,仍是要快步逃跑,因为晴雯脚速快得很,芳官前脚碰上宝玉,晴雯后脚已经赶到门前,若不是贾宝玉一手拦着芳官,一手拦住晴雯,晴雯还实纷歧定会输给芳官,至少晴雯本人很自信地称“宝玉不在家,我看你有谁来救你”。
为什么晴雯身上也呈现了缠足矛盾的情状?
张爱玲曾对《红楼梦》各版本停止过详尽考证,她认为晴雯、金钏本来是一小我,曹雪芹是在后来的删改中,将一人分化成两人,固然晴、金两人的增删已经齐全,所以读者几乎看不出什么弊端来,但原著还有一些微妙的细节能够佐证。
贾芸、小红传情
好比第二十六回,佳蕙向小红抱怨,“魇魔法”事务后,贾母恩赐怡红院寡丫鬟,晴雯并没有干几活,却也得了上等恩赐,佳蕙抱怨称:可气晴雯、绮霰他们那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往,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世人倒捧着他往。你说可气不成气?
根据删改后的设置,晴雯是孤儿,并没有老子娘,若何得益于老子娘的面子而受赏?
若说晴雯的老子娘是昔时买她的赖各人,可第七十七回晴雯被撵后,间接送到姑舅哥哥那里,赖家人底子没有出头具名,可见晴雯进贾府后,和赖家并没有“老子娘”的密切关系。
显然,此时的晴雯并非买来的外来丫鬟,而是贾家的家生子,其父母也在贾家干活,所以晴雯能依靠父母晚辈的光景。
魇魔法叔嫂逢五鬼
张爱玲还举了第六十三回的一个例子,林之孝家的查怡红院的岗,听贾宝玉喊晴雯、袭人的名字,便出言教诲: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即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随便也伤他不的。那才是受过调教的令郎行事。
袭人、晴雯都是贾母给宝玉的,袭人又改在王夫人处领月费,算王夫人房里的人,那一席话当然是指她们俩。袭人不是“家生子儿”,除非早本差别,但是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陈人”,荣府旧仆的子孙。 ——《红楼梦魇》
因而,假设原稿中的晴雯一家,是荣府旧奴,那么裹脚的问题就能得到解答。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荣府家生子一生下来就是奴才,要承担侍候奴才的责任,天然是不克不及裹脚的,所以才有晴雯爬高梯、和芳官追逐打闹却不落下风的情节,而跟着后来曹雪芹的增删,将晴雯的戏份分化为晴雯、金钏两人,金钏是家生子,晴雯酿成外头买来的,所以就有了裹脚的两处描写,那两处应是后来增写上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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