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黛玉甚至宝钗,都是《红楼梦》中的典范人物,宝玉黛玉两者相爱,最末宝玉却娶了宝钗,黛玉则焚稿断痴情,也了断了本身的人命。
良多人不喜好宝钗,认为她人品低下,道德低下,主动皆如宝玉黛玉的恋爱,是首恶祸首。可现实上,若是将人物带进他们所处的时代布景,或许也该大白,宝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恶,因为封建期间的恋爱,历来不被庇护。
一、封建时代,恋爱历来不重要
我国婚姻轨制的开展,源远流长,最早能够逃溯到周朝期间。
“父母之命,媒人之言”“同姓不婚”等等,都是周礼中明文规定的婚姻规则。
《礼记·昏义》中关于婚姻有如许的说法,即“昏礼者,将合二性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
那句话的意思是说,婚礼是将两个姓氏的男女连系,以此来“上事宗庙,下继后世”。至于各人都耿耿于怀的关于宝玉黛玉之间的恋爱,其实不在封建婚姻的考量之中。
当然,恋爱是人之天性,只是封建时代的礼教轨制,极其排斥恋爱罢了。
《红楼梦》第三十二回中,宝玉将袭人认成了黛玉,说了一番情意绵绵的话——
“好妹妹,我的那心事,历来也不敢说,今儿我斗胆说出来,死也甜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那里,又不敢告诉他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
那一番话,若是黛玉闻声了,或许会冲动得涕泪齐下,若是被一个现代人听了,也会冲动不已。可瞧瞧袭人的反响:先是吓得魄消魂散,后是喊“神天菩萨,坑死我了”。
袭人的一番反响,也让宝玉登时觉察本身认错了认,立马羞得面红耳赤,赶紧分开。
良多人也恰是因为袭人对宝玉黛玉恋爱的反响,才厌恶极了她。因为她听了宝玉的肺腑友谊,第三十四回就跑往找了王夫人,说了如许一段话——
“现在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便利,由不得喊人悬心,即是外人看着也不像。”
而王夫人听了袭人的话,登时“如雷轰电掣的一般”,可见,封建时代,是不准可有两小无猜的恋爱存在的。
二、清朝的婚姻轨制
周礼中明白点出了婚姻,是“合两姓之好”,也就是说,那是两个家族的期间,而非两个青年人之间的豪情生活。
《大清律例》规定:“同姓者重在同宗,如非同宗,当原情定功,不比拘文”,“其姑舅,两姨姐妹为婚者从命民便”。
从清朝的律法轨制来看,“姑舅婚”“两姨姊妹婚”都是被容许的。只不外,根据一般的民间风俗,“姑舅婚”里分为“侄女随姑”和“骨血还乡”两种。
所谓“侄女随姑”,就是指舅舅的女儿和姑姑的儿子成婚,在《红楼梦》一书中最典型的代表即是王熙凤嫁给了贾琏。“侄女随姑”,意味着家庭昌隆,因而在清朝流行。
所谓“骨血还乡”,就是指姑姑的女儿和舅舅的儿子成婚,也就是黛玉和宝玉的婚姻。在民谚中有如许的说法,喊做““骨血还乡,家破人亡”,可想而知,那一类的婚姻是不被承认的。
当然,民谚只是讨个吉利的味道,若是单纯从律法上而言,黛玉和宝玉的婚姻,其实不在被制止的范围之内。不外,前人从来迷信,那些工具经常宁可信其有,不成信其无,所以宝黛的婚姻,即便不违法,也困难重重。
三、缔成婚约需六礼
跟着社会生活开展,婚姻那件事的重要水平越来越低,可在古代,想要胜利缔结一门婚姻,那可是一件极其困难的工作。
婚姻六礼,早在周礼中便有规定,历朝历代都沿袭了那个传统。百度百科关于六礼的介绍如下——
婚姻六礼为纳摘、问名、纳吉、纳徵、请期、迎亲。起源于周代。纳摘:男家请伐柯人向女方提亲问名:女方容许议婚后男方请伐柯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纳吉:卜得凶兆后即与女方定亲纳征:又称纳币,男方送聘礼到女方家请期:男方携礼至女方家商定婚期亲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
六礼之中,问名即问女方的生辰及其生母的姓氏,一以避免同姓为婚,二以问卜于宗庙,请示凶吉。
《清律》规定“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
黛玉父母双亡,可宝玉却双亲俱在。贾母固然心疼黛玉,可在为她婚姻大事做主的面上,其实能做的工作十分少。
迎春出嫁之际,贾母长短常不附和她嫁给孙家的。原文是那么说的:
“贾赦将迎春许给孙家,贾母心中却不是非常称,想来劝止亦恐不听,……何况他是亲生父亲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了‘晓得了’三字,赊不多及……”
贾母已经是贾府里登峰造极的存在,她一生气,整个贾府都不会平和平静。可地位高尚不代表能够随心所欲,连迎春的亲事她都难以插手,更何况强行违犯王夫人意愿将黛玉嫁给宝玉呢?
父母之命,远大于祖母之命。
相爱之人,最末不得相守,其实除了宝钗的呈现以外,黛玉嫁给宝玉也难度重重。最末,一场父母包揽的婚姻,末结了两个优良女子的一生,实在有些可悲。但在可悲之余,深思形成那种悲剧的原因,也是具有某种水平上的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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