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时文史
《红楼梦》中,晴雯临死之前与宝玉互换内衣,良多人便觉得晴雯跟袭人一样,两人之间必定也有鱼水之欢。
原文第七十七回中,晴雯被撵出大看园后,在宝玉面前抱怨道:
我虽生得比他人略好些,并没有私交密意蛊惑你如何,若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大不平。今日既已担了虚名,并且临死,不是我说句懊悔的话,早知如斯,我当日也另有个事理。
从晴雯的话里不难听出,晴雯在龌龊的贾府保住了清白之身,同时也对袭人、碧痕的行事做派表达不屑。曲到此时,曹公对晴雯的那句“心比天高,身为轻贱”的判语才被表示得淋漓尽致。
晴雯到死都是清醒的,她才不要白白担着一个“狐狸精”的虚名,于是她和宝玉互换了内衣。而那也恰好阐明晴雯清者自清。
而在常日里的大看园,宝玉全日身处脂粉堆,良多人会觉得晴雯必定难保清白之身,出格在一些情节里,会让我们对曹公描写人物的性格特征产生误判。就好比晴雯和宝玉同住的描写。
晴雯不是荣国府的家生奴才,她原是赖嬷嬷儿子赖大买来侍候她的小丫头,是一个出身同情的孤儿。后因贾母喜好,赖嬷嬷就把晴雯当做礼品送给了老太太。
贾母后来又把懂事乖巧的晴雯送给了宝玉,成为宝玉的贴身丫鬟,是宝玉通房甚至侍妾的后备人选。
晴雯不单长得标致,并且伶俐伶俐,尤擅女红。关于贾母的安放,晴雯心里是有数的,所以晴雯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分开宝玉。可当王夫人听信了王善保家的挑唆执意要撵走她的时候,晴雯才感应莫名的恐惧。
后来,晴雯仍是背上了“狐狸精”的骂名,要晓得,古代女性会把本身的贞洁看得比人命重要,所以王夫人的说法等于给晴雯判了死刑。只是通读红楼不难发现,晴雯才是阿谁出淤泥而不染,实实正正贞洁之人。
那么,晴雯跟宝玉同住又是怎么回事呢?
《红楼梦》第七十回中有如许的描写:
那日清晨方醒,只听外间房内咭咭呱呱笑声不竭。袭人因笑说:“你快出往挽救,晴雯和麝月两小我按住温都里那(芳官)膈肢呢。”宝玉听了,忙披上灰鼠袄子出来一瞧,只见他三人被褥尚未叠起,大衣也未穿。那晴雯只穿翠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披着头发,骑在雄奴身上。麝月是红绫抹胸,披着一身旧衣,在那里挠雄奴的肋肢。雄奴却仰在炕上,穿戴撒花紧身儿,红裤绿袜,两脚乱蹬,笑的喘不外气来。
此时,李纨的丫鬟碧月前来觅觅奶奶遗失的手帕,看到房间里几小我打闹游玩,投往了羡慕的目光。
请重视原著中的2个细节(关键词):外房,三个丫鬟未穿大衣。从那两处细节能够看出,晴雯和别的两个丫鬟是同住在一路的。
那么,袭人干吗要安放晴雯晚上与宝玉同住?袭人至少有2个目标:
起首,为了本身的名望。袭人被王夫人内定为宝玉的准姨娘之后,她起头与宝玉连结必然的间隔,渐渐懂得自尊自重。
怡红院内事务繁琐,也总有未便,加上此前她有吐血旧症,时常咳中带血,所以夜间未便于宝玉同房。但同时为了悉心赐顾帮衬宝玉,她仍是要安放一个贴心的丫鬟贴身侍候宝玉,以免宝玉夜间受着惊吓。
其次,晴雯“行为笨重”。原著第七十七回说到:
宝玉夜间常醒,又极胆怯,每醒必唤人。因晴雯睡卧警醒,且行为笨重,故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唤唤之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宝玉外床只是他睡。
很明显,晴雯除了言语利落,她日常平凡十分有警惕性,哪怕是熟睡中,何况晴雯腿脚勤快,从不偷奸耍滑。那也是贾母等世人喜好她的原因。
从那里我们也不难看出,王夫人最初咬定晴雯说她得了“女儿痨”,底子就是无稽之谈,晴雯之死是她身体机能消耗殆尽的枯萎所致。不提。
因为晴雯处处细心,所以宝玉外床只是她睡。
袭人也有本身的考虑,他自认为晴雯与宝玉相好,那么她应该会和宝玉同住,日久生情,那似乎也很契合贾母的逻辑。那么两人事实有没有同床共枕?
前文有述,从晴雯等三个丫鬟在一路打闹的情形能够看出,三人是睡在一张床上的,晴雯并没有和宝玉同住。不外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晚上晴雯和宝玉同塌而眠,天亮后是从宝玉房里跑到外屋。而晴雯穿戴内衣四处乱跑是有先例的。
《红楼梦》第五十一回,袭人回家奔丧时,晚上侍候宝玉的活落在晴雯和麝月身上。夜间宝玉唤人要饮水,睡在宝玉外边热阁的麝月没醒,在外屋熏笼上的晴雯却已经听到,唤醒了麝月。随后宝玉欲到房外弄月,晴雯不畏冷冷,也不披衣,只穿戴小袄,便想恫吓麝月。
麝月然后对晴雯说道:
你就那么‘跑解马’似的妆扮得伶伶俐俐的出往了不成?”宝玉笑道:“可不就那么往了。”麝月道:“你死不拣好日子!你出往站一站,把皮不冻破了你的。
在古代,“跑解马”本是卖艺的行当,那里专指晴雯穿戴内衣出门。
事实上,无论是穿戴翠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仍是妆扮得跟“跑解马”似的,都在阐明一个事实,那就是晴雯是一个知廉耻、守贞洁的女子。
宝玉和袭人“偷试云雨”,已经成了大看园里各人心照不宣的事实,晴雯固然也很想跟宝玉有进一步的的开展,固然两人同住一屋,但她始末没有越雷池半步,她更没有让宝玉学坏。
在怡红院,花花公子贾宝玉过着为所欲为、锦衣玉食的生活。受侄媳妇秦可卿启蒙,他与袭人发作“云雨情”,丫鬟碧痕侍候他洗澡要两三个时辰,而麝月则“又一个袭人”……怡红院早已污浊不胜。可即使如斯,晴雯始末不情愿为了某种利益牺牲本身的名望。
但,晴雯的“美”却成了她的原功。在怡红院,当每小我都与宝玉有了鱼水之欢时,唯有晴雯清清白白,她似乎成了“独树一帜”的存在,无形中她便成了寡矢之的。
其其实晴雯心里,本身认定迟早都是宝玉的侍妾,只要有了名分,再与宝玉有肌肤之亲才不算越轨。而在此之前,他勇敢回绝侍候贾宝玉洗澡,更不想与他产生过多的男女密切关系。有了如许的设法,不管什么时候,多大的诱惑,相处时间再长,她城市衣衫整洁。
实在的晴雯和“痴心傻意”的晴雯,最末博得了宝玉的尊重和喜好,宝玉晓得晴雯身上出缺点,但她仍然是心爱的,所以晴雯身后,宝玉亲身为她写下祭文《芙蓉女儿诔》,以至还与黛玉一路讨论祭文的细节。
晴为黛影,不无事理。细品红楼你会发现,晴雯的身上有几分黛玉的影子,德、才、貌俱全,所以两人排列“金陵十二钗”另册、又副册之首,包罗香菱,也同样具备那三个操行,所以她位列副册首位。
回看晴雯的一生,她从出生起头,就被蒙上了一层悲剧色彩。固然她身份低微,不外她品性高洁,懂得分寸。她当然有良多次和宝玉相处一路的温热画面:
绛红轩前宝玉为晴雯捂热张贴墨宝冻僵的双手;让晴雯撕扇子为博一笑;赏完月色她躲进宝玉的被窝取热,倚在宝玉身边修补孔雀裘……
晴雯纷歧按期看姨娘的地位,不然她尽能够耍弄小伶俐,其实不输袭人,但晴雯之于宝玉来说,她必然期看一份属于本身的实恋爱。
不意痴心傻意,只说各人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凭空里生出那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晴雯
两人互换内衣,是晴雯被泼脏水的最初抗争,就像她本身所说,固然“傻痴”,不外她却始末在净化本身的灵魂。
临末前,两人除了互换内衣,晴雯还用剪刀剪下的二根葱管般的指甲送给宝玉,她要让相互互念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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