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学派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及其学生庇古、罗伯逊夫人等成立的一个重要经济学派,因他们持久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而得名。剑桥学派的特点是在办法论上以“只要渐进没有突变”的持续原理来阐发经济现象,他们认为在经济现象之间、经济概念之间都有持续关系,没有严酷的区分;借力学中的平衡概念和数学中的“增量”概念,来研究商品和消费要素的供求平衡和价格的构成。在阐发的时候,起首假定其他前提稳定,然后阐发变量若何实现部分平衡法;在静态平衡阐发的框框中参加了时间因素,然后阐发在长短差别的期间内,供求情况的差别变革到达的差别平衡形态;以主不雅心理动机来解释人类的经济行为,认为人类的心理动机决定着消费要素的需乞降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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