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历俗称“阳历”,是世界上大都国度通用的历法,由“儒略历”修订而成。儒略历是公元前46年,古罗马统帅儒略·恺撤决定接纳的历法,每年均匀长度为365.25天,历年中的平年为365日,四年一闰,闰年366日;年分12月,单月31日,双月30日,只要2月平年29日,闰年30日。恺撒的继承人奥古斯都从2月减去一天加在8月(因为8月的拉丁名与他的名字不异),如许,2月平年为28日,闰年 29日。又把 9、11月改成小月,10、12月改为大月。因为年均匀长度比回归年长11分14秒,累积到16世纪末,春分由3月21日提早到3月 11日。于是,罗马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于1582年10月4日号令以次日(即原10月 5日)为10月 15日。为了制止以后积累误差,置闰的法例改以公元编年为尺度:被4除尽的年为闰年,但逢百之年只能被400除尽才气为闰年,闰年2月份增加一日,那就是现令通用的公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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