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上摸了一女的屁股,女的索赔300万,可以告她敲诈勒索罪吗?
在地铁上摸了一女的屁股,女的索赔300万,能够告她巧取豪夺功吗?案例情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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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我在地铁上摸了一女的屁股。
女:赔钱!你不赔钱,我把你的功行发到网上,让你社会性灭亡。
张三:赔几?
女:100万!
张三:你那不狮子大启齿么?
女:对,如今是200万。
张三:你实的是狮子大启齿!
女:300万!
请问,以上情形,女子的行为能否构成巧取豪夺吗?(来源:闻名法学传授“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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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4条规定,巧取豪夺功是指以不法占有为目标,对被害人利用恫吓、威胁或要挟的办法,不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女子能否构成巧取豪夺。起首要看女子的主看有意。假设张三实的摸了他人的屁股,那就进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理应补偿对方的精神缺失费。那并没有不当!与巧取豪夺毫无关系!
在司法理论中,当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遭到进犯时,受害人有权暗里先与人行为人协商补偿。如两边协商无果,受害人能够依法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补偿受害人包罗精神缺失费在内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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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缺失费的补偿目前尚无相关原则,也就代表能够无上限。无上限就意味着被进犯的一方是能够随意“喊价”,10万、100万、1000万都能够。当然行为人能够抉择不承受,但也不克不及认定受害人索赔是违法立功行为。
补偿精神缺失费是要两边协商的,不是说受害人要几,行为人就必需给几!补偿金额是以“你情我愿”为前提的,不克不及说行为人不附和,受害人就能够利用暴力往要,假设如许做,那就构成夺劫功了。行为人能够抉择给或者不给!两边都有权依法处事—-报警!
综上所述,用一句话来描述“违法立功成本很贵!”贵到什么水平呢?无上限!假设你嫌贵,定见您仍是遵纪守法,做个好人吧!
关于女方索赔金额问题,您怎么看?欢送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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