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前期处所下层组织的一种形式。西晋末年以后,北方持久战乱, 十六国期间,诸少数族政权频繁更迭,处所下层行政机构现实已不复存在, 各地豪强田主聚族而居,纷繁以宗族乡党的形式,占据有利地势筑坞立壁, 割据一方,武拆侵占,处置消费,维持保存。
晋末,鄢陵(今河南鄢陵西 北)人庾衮率领他的宗族乡党迁到禹山(今河南邓州西南),构筑坞堡,维 持上下有礼,少长有仪的封建次序。那些豪强田主称为宗主,坞堡里的农人 现实上是坞堡主控造的依附水平不等的农人,向坞堡主交纳地租,承担劳役 和兵役。
魏道武帝拓跋珪成立北魏政权时,拓跋鲜卑处于农村公社持续崩溃,奴 隶消费极不成熟的阶段。
他们缺乏封建统治的经历,根据公社构造来认识那 些宗族坞堡组织,为了获得各地宗主的撑持,成立结合统治,认可“宗主” 在处所上的权力和他们的政治经济权力,操纵他们取代北魏政府“督护”地 方。宗主为政府收纳处所租税,征出兵役、徭役。那一以宗族主为乡官的造 度是北方的社会现实与拓跋统治者的需要相连系的产品。
在魏孝文帝元宏改 革以前,北魏政府在中原地域不断接纳那一轨制。赵郡(今河北赵县)李显 甫集族人数千家于殷州西山(今河北隆尧东),开李鱼川方五六十里而居 之,李显甫就是宗主,李鱼川就是一个宗主督护区域。在宗主督护造下,各 地宗主现实朋分了国度大量的劳动力,构成了处所割据权力的根底。
孝文帝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于太和十年(486)实行三长造,代替了宗主督护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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