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的"特赦"是什么意思?你能简单地说一下吗?
特赦条款最早出现在NBA劳资协议中应该追溯到2005年。因为当时在纽约尼克斯队背上上亿合同的球星后卫阿兰-休斯顿因伤最终无法上场,同时这份大合同的存在球队也无法进行进一步的阵容调整,联盟为了应对这种特殊情况,出台了特赦条款,以避免球队背负过大的工资包袱;因此,该条款也被称为"阿兰-休斯顿条款"。
有趣的是,尼克斯最终没有将特赦条款写在休斯顿,而是选择了特赦队中的另一名球员,绰号"垃圾狗"的杰罗姆-威廉姆斯。
阿里纳斯:第一个被"特赦条款"裁员的球员条款通过允许工资总额超过NBA工资帽来"削减"一名球员,以确保合同工资的履行。
该球员的工资必须按原样支付,但不包括在球队工资总额中。特赦条款是一项非常特殊的条款,允许球队无视球员合同的剩余时间、工资总额等条款,停止一名球员的劳动合同。适用特赦条款的裁员将使该球员的工资不再计入球队的工资总额。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保障工资条款,该条款也不会生效。直接以年度全额补偿的形式给球员"工资",而球员们不再需要为球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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