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存放烟花爆竹库房?
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选址应当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
计算约量3吨-4吨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村庄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3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密集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80米。与铁路、二级以上道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米。
计算药量2吨以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1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营、医院、旅游区等人口密集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5米,铁路、与二级以上道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5米。
第三十一条烟花爆竹经营所储存场所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必须进行分级分类专用库存放放。烟花爆竹产品存放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堆(架)之间的距离不少于0.70米,堆与内墙的距离不少于0.45米,产品堆高不得超过2.5米;
(二)库房内主要运输通道宽度不少于2.0米,产品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米;
(三)无底存储仓库,地板应设置30厘米高的砚台,铺设防潮材料。
第三十二条仓库内的木地板、底座、木箱使用的铁钉、钉,须比木板外表面低3毫米以上,钉孔须用油料填充。
第三十三条烟花爆竹库内严禁使用电气设施,严禁开灯。
第三十四条烟花爆竹产品库房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安排专人每天检查登记,做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
第35项装卸作业中只能单件运输,不得发生碰撞、拖曳、摩擦、翻滚、倒转、剧烈震动,不得使用铁撬等铁工具。
第三十六条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库房管理人员、搬运人员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实行检验和使用制度。
第三十七条烟花爆竹产品装卸工作结束后,销售企业应当指定专人检查库房、库房,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人。
第三十八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和器具。消防设施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维修、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善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三十九个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四十条烟花爆竹库周边10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