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楼的楼梯,楼梯井宽度不应大于多少?
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其中关于楼梯的要求:第三节教学楼楼梯1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2楼梯不得采用螺形或扇步踏步。每段楼梯的踏步,不得多于18级,并不应少于3级。梯段与梯段之间,不应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
3楼梯梯段的净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
4楼梯井的宽度,不应大于200mm。当超过200mm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备注:《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现已改为《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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