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高层建筑物窗户能否安装护栏?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对高层建筑物能否安装护栏做出具体统一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符合建筑安全标准,是可以安装的。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第四条规定:一、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3、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4、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扩展资料:无安装护栏导致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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